⒈ 對案件進行審理并加以判決。
英try;
⒈ 審理案件并加以判決。
引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二:“蕭山縣 人 來度,官 滇 中。嘗睡去,于冥中列坐審判世間事,亦有千古未結之案。”
瞿秋白 《赤都心史》十九:“這位女教師不得不受審判,爭辯的結果,反得知審判官中每人至少也得七份口糧呢。”
⒉ 引申為檢驗評價。
引洪深 《電影戲劇的編劇方法》第一章五:“在事實的靠得住與否這一點上,觀眾最容易審判一個作家了。”
⒈ 審訊并加以判斷。
例如:「法官正在審判一樁殺人案件。」、「最后的審判」。
⒉ 書名。捷克作家卡夫卡所寫的小說。西元一九二六年出版,敘述主角約瑟夫無故被捕,又無端被釋,隨即又遭傳訊。他為求獲判無罪,四處奔走,尋求答案;甚至找上法 院畫匠特多里,但特氏卻告訴他無人曾經真正被宣判無罪。最后,遭穿著制服的陌生人逮捕殺害。此書探討人的存在問題,存在主義色彩濃厚。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yōu)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