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親貴者犯法,必曲法庇之,使避懲罰;疏賤者無罪,定鍛煉周納,使就刑誅。
⒉ 接近;靠攏。
⒊ 避開和接近。指取舍。
⒈ 謂親貴者犯法,必曲法庇之,使避懲罰;疏賤者無罪,定鍛煉周納,使就刑誅。
引《管子·權(quán)修》:“刑罰不審,則有辟就;有辟就則殺不辜而赦有罪。”
⒉ 接近;靠攏。
引漢 劉向 《說苑·至公》:“昔 周成王 之卜居 成周 也,其命龜曰:‘予一人兼有天下,辟就百姓,敢無中土乎?使予有罪,則四方伐之,無難得也?!?br />向宗魯 校證:“《史記·劉敬傳》曰:‘ 成王 即位, 周公 營 成周,以為此天下中,有德則易以王,無德則易以亡?!秴问稀らL利篇》云:‘惟余一人營居于 成周,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見也,有不善易得而誅也?!?/span>
⒊ 避開和接近。指取舍。
引《淮南子·修務(wù)訓(xùn)》:“﹝ 神農(nóng) ﹞嘗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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