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南向,即朝南。
⒈ 南向,即朝南。
引宋 龔鼎臣 《東原錄》:“《地理新舊志》:‘ 江淮 間宅與墓,則隨五音取向,宅則皆須西北高、東北下,流水辰巳間出,兼同用丙向為上?!且?。凡宮寺、祠廟、郵館,皆無常主,故用丙向,宅舍則當各隨本音?!?/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yōu)配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wǎng)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