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授予權柄。
⒈ 授予權柄。
引唐 韓愈 《司徒兼侍中中書令贈太尉許國公神道碑銘》:“貞元 十五年, 劉逸淮 死。軍中皆曰:‘此軍司徒所樹,必擇其骨肉為士卒所慕賴者付之。’今見在人,莫如 韓 甥,且其功最大,而材又俊,即柄授之,而請命於天子?!?/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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