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地點
(一)具有山東省戶籍的非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應在戶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二)具有山東省戶籍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可在戶籍或學籍所在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三)戶籍在山東省,但在外省就讀、學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報考,須在戶籍所在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四)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就學地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五)對生源地有要求的招生類型(如走讀、部分公安類院校、面向農(nóng)村和原貧困地區(qū)招生專項計劃等),考生須在生源地參加報名才能享受相關招生政策。報名結束后考生不得更改報名地。
(六)參加內(nèi)地普通高等學校聯(lián)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qū)及臺灣省學生考試報名事宜可向廣東、福建、北京、上海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咨詢。
(七)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可持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選擇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就學地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八)選擇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不得在其他?。ㄗ灾螀^(qū)、直轄市)重復報名。重復報名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