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
東莞市幼升小擇校參考必備資料:2014年廣東省東莞市塘廈水霖學校招生信息
2014年東莞市樟木頭中心小學招生簡章
【招生范圍】
一、招生對象:年滿6周歲,有正常學習能力,其父或母在我鎮(zhèn)就業(yè)或經(jīng)商,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以及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新莞人子女。
二、招生年級:小學一至六年級。
三、招生時間:2014年4月21日至6月20日(節(jié)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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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東莞市樟木頭鎮(zhèn)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申辦指引
一、申請對象:
1、有正常學習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有《廣東省居住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職業(yè)和穩(wěn)定收入來源,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遵紀守法的新莞人子女。
2、申請小學一年級的新莞人子女必須年滿6周歲;申請初中一年級的新莞人子女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yè)生。已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請重讀。
3、在小學階段品行綜合評定中被評為不合格或在小學階段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新莞人子女,不具備申請入讀公辦學校初一年級的資格。
二、申請時間: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6月3日(正常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請地點:樟木頭鎮(zhèn)人民政府三樓文教辦 聯(lián)系電話:87123622
四、申請辦法:符合申請資格的新莞人子女于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6月3日(正常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一次性向父或母服務地的文教辦提交按實際填寫的《申請表》、《積分表》及必備資料、積分資料;文教辦審核資格后,接收申請材料,現(xiàn)場填寫受理回執(zhí)給申請人。
五、錄取辦法:文教辦將申請材料交相關部門審核打分。各相關部門反饋審核結果后,文教辦統(tǒng)計積分,根據(jù)提供的學位數(shù),按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統(tǒng)籌安排到轄區(qū)內(nèi)的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就讀。
六、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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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父母的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父或母的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復印正反面);
4、《新莞人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計劃生育證明》;(由申請人家長到樟木頭鎮(zhèn)計劃生育辦公室辦理,地址:樟木頭鎮(zhèn)人民政府二樓,聯(lián)系電話:87715305)
5、申請人家長在我市有固定職業(yè)的有效證明;
?。?)在莞務工的,由申請人家長到樟木頭鎮(zhèn)人力資源分局辦理《新莞人在莞就業(yè)年限證明》(地址:樟木頭鎮(zhèn)銀河北路3號,聯(lián)系電話:87719920)
?。?)在莞經(jīng)商營業(yè)的,提供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
6、合法住所證明。根據(jù)自身實際選擇提供如下資料:
(1)在莞購房或自建房的,提供房產(chǎn)證或購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在出租屋居住的,提供出租屋登記備案(向出租方索?。┘白饧s(原件及復印件)。
?。?)在單位宿舍居住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原件。
?。ǘ┓e分材料(部分)(父母雙方積分可累計)
1、文化程度:提供學歷證書、學歷驗證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凡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到學歷情況的,不要求到學歷驗證機構辦理驗證證明。請新莞人先自行登錄查詢,如果無法查詢,需盡快到學歷驗證機構進行驗證---大?;蛞陨系漠厴I(yè)證驗證可以到城市學院,聯(lián)系電話:22680795或市中心人才市場學歷驗證中心,聯(lián)系電話:22021666轉611進行驗證。)
2、技術職稱及國家職業(yè)資格:提供技術職稱證或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納稅: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等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參加志愿者服務:提供《志愿者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
5、接受教育:提供幼兒園或小學出具的就讀證明原件。
6、加分項目:提供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七、已進行積分入戶信息登記的新莞人子女入學申請辦法
?。ㄒ唬┤ツ暝轿沂懈麈?zhèn)街新莞人服務中心進行積分入戶申請,并將有關信息進行登記的新莞人,如小孩需參加今年積分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可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到服務地所在鎮(zhèn)街的文教辦申請,按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ń衲晟暾埛e分入戶的新莞人除外)。
1、以積分入戶信息為積分依據(jù)。由于積分入學與積分入戶的部分項目標準基本相同,因此,凡去年曾到各鎮(zhèn)街新莞人服務站進行積分入戶申請,并將有關信息進行登記的新莞人,可以以當時積分入戶的信息為依據(jù)進行入學積分,并補充提交計生證明、子女接受教育年限證明、居住條件證明以及今年勞動合同或營業(yè)執(zhí)照等。新莞人家長需持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到鎮(zhèn)街新莞人服務中心出具《東莞市新莞人積分入戶信息表》,再將此信息表與補充資料一并交至各鎮(zhèn)街積分入學受理點進行積分。
2、按《暫行辦法》的有關材料和流程重新申請。由于去年申請積分入戶時間與今年申請積分入學時間相距一定的時間,而積分入學有部分項目是需要計算年限的,如果新莞人家長認為積分入戶的信息需要重新更新,累計年限積分的,請按照《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重新辦理。
(二)已取得入戶資格,手續(xù)正在辦理中的積分入戶人員子女;或已取得入戶資格,但不愿入戶的積分入戶人員子女,如今年需要入讀我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可在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6月3日(正常工作日)內(nèi),持家長和小孩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到入戶地所在的文教辦申請。文教辦在積分入學的名額中安排學位,并統(tǒng)籌安排到鎮(zhèn)街所屬公辦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