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爵位。
⒈ 即爵位。參見“爵位”。
引《禮記·表記》:“其賞罸用爵列,親而不尊。”
《管子·四時(shí)》:“一政曰,論幼孤,舍有罪。二政曰,賦爵列,授祿位。”
尹知章 注:“列,次也。”
《韓詩(shī)外傳》卷三:“頒其爵列、等級(jí)、田疇,以賞羣臣?!?br />宋 曾鞏 《代皇子延安郡王謝皇太后表》:“詎意仁恩,更崇命秩;抗等威於元宰,躋爵列於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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