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周代治理都鄙的八項(xiàng)法規(guī)。
⒈ 周 代治理都鄙的八項(xiàng)法規(guī)。
引《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馭其神;二曰法則,以馭其官;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四曰祿位,以馭其士;五曰賦貢,以馭其用;六曰禮俗,以馭其民;七曰刑賞,以馭其威;八曰田役,以馭其眾?!?br />《隸釋·漢范式碑》:“﹝ 范式 ﹞遷 廬江 太守。擬泰和以陶化,昭八則以隆治?!?br />南朝 梁元帝 《玄覽賦》:“陳六聯(lián)於八則,弘九職於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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