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賣唱,應召唱曲以供取樂。
⒈ 賣唱,應召唱曲以供取樂。
引《金瓶梅詞話》第十二回:“我前日又不是供唱,我也送人情去?!?br />《金瓶梅詞話》第三二回:“麗春院 粉頭,供唱遞酒,是他的職份?!?/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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