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代人行使職權。
⒈ 謂代人行使職權。
引明 沉德符 《野獲編·吏部二·大計糾內閣》:“每年初冬朝審罪犯,俱太宰主筆,相仍已久。至庚午秋復當審時, 高 以首揆兼掌吏部,則事體非舊例可比,謂宜遣他尚書代行,而 高 奮然自請往讞,所釋放最多,較他年加數倍?!?br />南丁 《科長》:“劉局長 走了后,人民委員會又派了一位副局長來代行局長職務?!?/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yōu)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