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等差。
⒉ 謂降低等級。
⒈ 等差。
引唐 張九齡 《對嗣魯王道堅所舉道侔伊呂科》:“使官有位次,資有等殺,才茍不侔,時所勿取?!?br />宋 蘇舜欽 《東京寶相禪院新建大悲殿記》:“宮室服用必有度,上下等殺各安其分限,而無流暴之患,此 三代 之所以為盛也?!?br />《明史·湖廣土司傳·施州》:“兵部以聞,帝以馭蠻當順其情,所授諸司,宜有等殺?!?br />清 惲敬 《顧命辨下》:“自一身上推之於父於祖於曾高祖,下推之於子於孫於曾孫於元孫,其旁推之也,視所出為等殺,於是乎有親親之義。”
⒉ 謂降低等級。
引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神仙鬼怪》:“﹝ 呂璹 ﹞因以文訟於廟,引盜宗廟酒食律罪當黥,而將軍人臣,宜處以等殺,則盜食供果蓋不當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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