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時按察使、按察分司,又稱監(jiān)司,亦可稱分守。
⒈ 明 時按察使、按察分司,又稱監(jiān)司,亦可稱分守。
引明 王世貞 《藝苑卮言》卷七:“分守既下車,數州吏微過,當 稚欽 笞之十?!?br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司道·方印分司》:“若分守雖云道,然而無欽降方印。”
⒉ 職分。
引《莊子·天道》:“道德已明而仁義次之,仁義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br />宋 曾鞏 《制誥擬詞·相制三》:“鼎足居中,各遵其職,分守則異,合謀惟一?!?br />章炳麟 《訄書·訂文·附正名雜義》:“九變知言,出於 莊周,則百世不能易矣!曰:天也,道德也,仁義也,分守也,形名也,因任也,原省也,是非也,賞罰也,以此大平?!?/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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