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班歷”。
⒉ 頒布歷書。
⒈ 亦作“班歷”。頒布歷書。見“班歷”。
引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史傳》:“自 周 命維新, 姬公 定法,紬三正以班歷,貫四時以聯事?!?br />《隋書·高祖紀上》:“庚午,班歷於 突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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