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詔命、命令。
⒈ 猶詔命、命令。
引《國語·晉語九》:“方臣之少也,進秉筆,贊為名命,稱於前世,立義於諸侯,而主弗志。”
宋 曾鞏 《知制誥制》之二:“贊為名命之臣,法當?shù)脧模仟氃陟队懻摵材?,發(fā)揮詔號而已,必將講明治具,思獻其可,以弼予違?!?/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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