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開始獨立生活的馬駒。
⒈ 開始獨立生活的馬駒。
引《大戴禮記·夏小正》:“頒馬,分夫婦之駒也。將閒諸則,或取離駒納之則法也?!?br />孔廣森 補注:“離駒,離母之駒也。馬六尺以下通稱駒,故其齒弱者,別稱離駒,亦取而納之法,教之駕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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