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劫持并加以殺害。
⒈ 劫持并加以殺害。
引《韓非子·二柄》:“故劫殺擁蔽之主,非失刑德而使臣用之而不危亡者,則未嘗有也?!?br />《后漢書(shū)·皇后紀(jì)上·光烈陰皇后》:“九年,有盜劫殺后母 鄧氏 及弟 訢,帝甚傷之。”
⒈ 搶劫殺害。
例如:「出外旅游,切記財(cái)不露白,以免慘遭歹徒劫殺?!?/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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