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避稱其字號。
⒉ 名字。
⒈ 避稱其字號。 唐 顏師古 《匡謬正俗·名字》:“在身自述,必皆稱名;他人褒美,則相呼字。
引《傳》曰:‘ 周 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不言諱字也?!?br />清 胡鳴玉 《訂譌雜錄·不諱字》:“古人諱名不諱字,故於祖父師長之字,直指而不以為斥?!?/span>
⒉ 名字。
引《水滸傳》第五回:“敢問師父俗姓,喚做甚么諱字?”
⒈ 名字。
引《水滸傳·第四〇回》:「如今江州蔡九知府,是蔡太師兒子,如何父寫書與兒子卻使個諱字圖書?」
元·無名氏《漁樵記·第四折》:「這廝是甚么人,怎敢叫俺相公的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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